| 干扰素的生物学活性与临床疗效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5-3-3 15:58:54 【字体:小 大】 |
|
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 丁锡申教授
近年来,生物治疗的发展非常迅速,到2001年止,美国已有132种生物药品上市,其中单克隆抗体药物的发展较突出,在美国上市的11种单克隆抗体(以下简称单抗)药物中,治疗乳腺癌、淋巴癌的两类单抗药物市场销售额高达5亿美金。我国现有22个基因工程药,赛若金(基因工程干扰素α—1b)是国内第一个获批的基因工程药物,于1996年正式获批上市。而我国基因工程药物产业化的高潮是在1997年,当年有7个基因工程药获批,去年我国第一个外用的单抗药物也已获批上市。 目前,基因工程干扰素的临床应用越来越广泛,不仅可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还可用于肿瘤、血液病等的治疗。干扰素作为一种生物制品,它在人体内的活性直接影响着治疗效果,而活性是由它的氨基酸结构决定的。 目前已知干扰素可分为四类:α、β、γ、ω,其中最大的一类是α干扰素。α干扰素至少有23个亚型,其中临床应用最多的是α1和α2干扰素。α1和α2干扰素相差30个氨基酸,因此从药物的本质来说,两者是不同的药物。α1干扰素中以α—1b的活性最强,这是由其氨基酸结构所决定的。α—1b干扰素由165个氨基酸组成,与活性有关的是两条二硫键,但α—1b还有一个空位的二硫键,当这些二硫键发生错配时,形成的聚合体其活性比单体要低,而且如二硫键被破坏,α—1b干扰素就失去了活性,临床使用也就失效了。 目前国内大部分基因工程药物以重量作为剂量单位,而α干扰素、白介素和促红细胞生成素是以药物在体外细胞中测得的活性作为剂量单位,其中α干扰素是以在体外细胞中测得的抗病毒活性作为剂量单位。事实上,如此标示剂量有一定的局限性,这是因为:首先,由此测得的活性仅仅是指α干扰素的“抗病毒活性”,而不能反映其它活性(如抗肿瘤活性、免疫调节活性等);其次,体外抗病毒活性不能反映α干扰素在人体内的实际疗效;另外,在不同的细胞上,不同亚型的干扰素其活性是不同的,容易造成混淆。多年的临床实验已经证实,同等重量的α—1b干扰素与α2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疗效是相似的,甚至前者的疗效更好,由此说明α干扰素的疗效取决于重量(即实际蛋白含量),同时也反映了两者在体内的抗病毒活性是相似的。因此,α干扰素使用重量作为剂量单位,更加准确、科学和客观。α—1b干扰素是我国独立研发及生产的,目前只有国内生产这种干扰素,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我们应该保护民族生物工程产业,因此我建议α1b干扰素还是沿用重量作为剂量单位,如α—1b干扰素的剂量为每支10微克、30微克、50微克,分别相当于用MDBK细胞测定的100万、300万、500万国际单位;或用WISH细胞测定的10万、30万、50万国际单位。 目前α干扰素临床治疗的原则趋向于大剂量、长疗程,适宜的病种也越来越多,除病毒性肝炎外,还有20多种其它病毒性疾病,10余种恶性肿瘤,而且对某些疾病的疗效甚至比病毒性肝炎更好,如急性结膜炎用α干扰素治疗有效率可达90%。因此,α干扰素的临床应用仍有较大的空间。
|
| 文章录入:rising 责任编辑:rising |
|
上一篇文章: 关于干扰素抗体 下一篇文章: 干扰素α在治疗慢性肝炎上的地位 |
|